近日,平南縣人民法院大安法庭審結一起離婚案件,有效維護了全職太太的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原告小富與被告小鳳于2007年經朋友介紹認識,2009年登記結婚,并生育了一子一女?;楹?,原告在外地打工,被告在家里工作及照顧孩子。2015年,原、被告在村里籌建了一座約200平方米的房屋,按揭購買了一輛小車。2020年年初,原告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2021年1月,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庭審中,被告小鳳同意離婚,但提出三個要求:一是由自己撫養兩個子女,原告支付撫養費;二是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建造的房屋及購買的車輛;三是自己承擔照顧子女及家庭等較多義務,原告要補償其5萬元。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依法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樯鷥蓚€子女已年滿8周歲,經庭后詢問其意愿,二人均表示愿意跟隨被告生活,遂判決兩個子女由被告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因農村建造的房屋無產權證明,不宜進行權屬判決,所以判決該房屋由原、被告共同居住和使用,并依法分割共同財產小車一輛。由于被告長期在家工作并照顧小孩,承擔了較多義務,其請求原告予以補償,法院根據實際酌情判決補償1萬元。
本案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釋法:在中國傳統意義上的“男主外,女主內”家庭婚姻模式狀態下,男方若是起訴離婚,如果房子建在農村,往往因沒有權屬證明,而造成女方“凈身出戶”的現象?!睹穹ǖ洹奉C布實施后,在充分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上,作出了多條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